附件一:
2024年魅力江苏 最美体育
和善园杯第七届“乐钓江苏”江苏省钓鱼俱乐部联赛
申报说明
一、赛事目的
1、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和健康中国国家战略,推动钓鱼运动项目深入开展,吸引更多人参与户外运动,倡导人和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活方式,实现让生活更美好的愿望。
2、开展群众身边赛事,不断满足群众多元化健身需求,提高江苏省钓鱼运动发展水平,打造更多的江苏省钓鱼运动品牌赛事。
3、加强省钓协与各级钓鱼协会组织和各类社会组织的沟通协作,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,发挥省市区(县)联动特色,引导赛事活动覆盖城乡,在全省营造良好的全民健身氛围。
4、逐步建立全省钓鱼运动员信息、钓场信息、地方各级协会信息资料库,推进会员互认、赛事互通、资源互享。
5、通过联赛提高冠名单位的知名度,扩大影响力,通过跨界融合给双方带来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。
二、联赛合作与回报
联赛由江苏省体育局、江苏省体育总会主办,江苏省钓鱼协会承办。联赛共办9场,包括8场分站赛和1场总决赛。分站赛可以结合当地赛事联办,可以双冠名。
每场比赛通过自媒体、微信、视频、背景板、拱门、空飘、横幅等方式为冠名商提供宣传。
三、赛事规模和补贴
1、8场分站赛采取申报制,分站赛由会员单位优先申报,每场分站赛参赛人数不少于100人,各站总成绩前30名入围总决赛。
2、总决赛1场,参赛人数240名。
3、每场分站赛按省钓协颁发的《江苏省钓鱼协会会费管理暂行办法》给予单位会员补贴。
4、如果发现申报工作或办赛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,取消办赛成绩及补助资金。
5、本届联赛主办单位、承办单位不收取赛事报名费、服务费,钓鱼项目杂费收取,由运营单位自定;申报赛事的协办单位、运营单位必须为每位参赛运动员购买赛事保险(公共责任险)。
6、各分站赛前30名收取入围总决赛资格保证金100元/人交主办方。
7、省钓协提供前30名运动员获奖证书。
四、赛事申请和确认
1、2024年缴纳5000元会费的会员单位优先申报,其次是缴纳3000元会费的会员单位。
2、申报单位需填写申报表(附件二)和竞赛规程(附件三),于2024年7月22日前送达省钓协秘书处。
3、按申报时间先后,省钓协确定承办赛事单位、地点。
4、省钓协竞赛部对提交的赛事申报表及竞赛规程进行审核,确认后报省钓协办公会议审批,批复后通知申报单位。
5、主背景板由省钓协统一设计。
五、裁判选派
1、总裁判长由江苏省钓鱼协会选派,成统裁判必须经江苏省钓鱼协会认可,其他裁判员由总裁判长和协办方协商选派。
2、分站赛裁判安排原则
总裁判长:国家A、B、一级裁判员
分区裁判长:国家一、二级裁判员
成统裁判:国家一、二级裁判员。
3、裁判员安排遵循就近选调原则,劳务费参照省钓协有关规定执行。
六、其他
1、赛事文件发布后,由承办、协办单位依据确认的比赛规程开展报名工作。
2、赛事统一使用省钓协积分系统,赛后由成统人员将运动员成绩汇总上传积分系统数据库。
3、比赛结束后,协办单位需将赛事秩序册PDF最终稿、成绩册PDF最终稿、宣传链接或图片5-10张、运动员自愿参赛责任书PDF等相关资料发送至江苏省钓鱼协会邮箱[email protected]。
4、赛事举办期间,微信扫描下方赛事评价二维码,每场赛事需要20份以上评价。
附件三:
2024年魅力江苏 最美体育
和善园杯第七届“乐钓江苏”江苏省钓鱼俱乐部联赛
XX站竞赛规程
一、主办单位
江苏省体育局
江苏省体育总会
二、承办单位
江苏省钓鱼协会
三、冠名单位
江苏和善园商业管理有限公司
四、协办单位
XXXXXX
五、运营单位
XXXXXX
六、支持单位
中国体育彩票
七、赞助单位
XXXXXX
八、支持媒体
江苏广电集团、江苏新华报业集团、南京广电集团、湖南广电快乐垂钓频道、《中国钓鱼》杂志、《搏鱼天下》电子刊、海峡钓鱼网、垂钓乐。
九、赛事类别
江苏省二类积分赛
十、参赛人员及资格
年龄不限,身体健康者,均可报名参赛(70岁以上者报到时签订自愿参赛责任书),限报XXX人。
十一、比赛时间
2024年XX月XX日
十二、比赛地点
XXXXXX
十三、比赛项目(可根据钓场的实际情况制定)
3.6米手竿钓对象重量积分赛(有效鱼鲫鱼)
4.5米手竿钓对象重量积分赛(有效鱼鲫、鲤、草、青、鳊)
5.4米手竿钓混合鱼重量积分赛(有效鱼鲫、鲤、草、青、鳊)
十四、竞赛和成绩计算方法
(一)比赛进行一天,运动员通过抽签分别参加3.6米手竿钓对象鱼重量积分赛一场,4.5米手竿钓混合鱼重量赛积分一场,5.4米手竿钓混合鱼重量赛积分一场,共三场比赛,每场比赛70分钟。
(二)分区积分竞赛制,按每名运动员三场比赛的总积分排定名次,如总积分相同,则依次比较单场积分、总重量直至抽签决定名次。
(三)本次比赛饵料自备,饵料规定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:
1.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的物质和添加剂;
2.严禁使用虫饵、活饵、拟饵。
十五、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
(一)本次比赛为江苏省二类赛事,参赛运动员将获得江苏省竞技钓鱼运动员技术等级相应积分。
(二)比赛总成绩前30人入围总决赛(需缴纳保证金100元),不交保证金视为弃权,名额顺延。
(三)奖励总成绩前30人,获奖者必须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。
第一名: 奖金 证书
第二名: 奖金 证书
第三名: 奖金 证书
第四名~第十名:奖金 证书
第十一名~三十名: 奖金 优胜奖证书
十六、报名、报到
(一)本场比赛不收取赛事报名费、服务费,但需缴纳钓鱼项目杂费 元。组委会提供当日的午餐及饮用水,提供比赛场地及相关服务,其他交通食宿费用运动员自理。因故不能参加比赛或因违规被取消比赛资格者,项目杂费概不退还。
(二)每场赛事协办单位必须为每位参赛运动员购买赛事保险(公共责任险)。
报名方式:XXXXXX(联系人、联系电话)
报名截止时间:2024年XX月XX日
(三)报到:请参赛者携带智能手机于2024年XX月XX日13:00-17:00到XXXXXX报到。
(四)赛事举办期间,微信扫描下方赛事评价二维码,每场赛事需要20份以上评价。
十七、裁判员
本赛事总裁判长、成统人员必须经江苏省钓鱼协会选派或认可。其他裁判员由总裁判长和承办方协商选派。
十八、举报、申诉
(1)在比赛过程中运动员对其他运动员的违规行为进行举报,必须符合四个条件:1.举报者需实名制;2.向所在赛区的分区裁判长进行举报;3.提供举报者本人拍摄的视频、照片或相关两人以上人证等证据;4.违规现象发生15分钟以内。
(2)比赛过程中运动员对分区裁判长对本人成绩统计有异议,本人应在15分钟以内向总裁判长进行申诉,总裁判长的判罚为最终判罚。
(3)参赛运动员对裁判委员会的裁决有异议,可在比赛成绩公布后15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,申诉应提交书面意见及申诉费1000元人民币(若申诉人胜诉,费用全部退还)。
十九、免责声明
凡报名参加比赛者,均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。户外竞技钓鱼活动存在一定的风险,赛事组织方不对不可控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,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风险,责任自负。
二十、其他事宜
赛事活动中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,组委会有权缩短或调整比赛时间。
二十一、解释权
本规程由赛事组委会负责解释。
二十二、竞赛日程安排
2024年XX月XX日
13:00~17:00 运动员报到
XX月XX日
7:30~8:30 点录 抽签
8:30~9:00 开幕式
9:00~14:30 比赛
15:00~15:30 闭幕式
二十三、竞赛规则
竞赛规则参照江苏省钓鱼协会颁布的淡水池钓竞赛规则执行,具体条款以总裁判长赛前宣布为准。